喜歡 對我來說 只是種感覺 很抽象

跟了解之間也不會有絕對相關

只有不愛了 才能夠找出一大堆理由來說服自己與別人

喜歡本身 沒什麼理由 就是喜歡

假如我喜歡你 是因為你身高175 唸台清交 會打排球等等理由

我永遠都能找到符合這些理由的其他人 而且很多很多

你一定獨特在某種我沒辦法說出來的地方 所以是你

否則我喜歡上其他人符合這些條件的人的機率 應該跟你一樣


這個說不上來的地方 其實是有各種說法的

但是我認為它存在的理由 比起詞句本身的意義

更大的貢獻是為了讓傷人者理直氣壯 讓被傷害的人感覺好過

它叫緣份 也叫感覺 

有時叫愛上了就愛上了 我也沒辦法 有時根本就叫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假如有人問你喜歡的對象的條件

正常的人說「我要c罩杯以上的正妹」「我要175以上台清交年收破百萬」

假如有人說「我想找個讓我有感覺的人」 或者「我想找跟我有緣的人」

你會覺得他是來亂的 這樣的條件不如不開


緣份 感覺 電流

不能成為『條件』 卻是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 絕對會存在的

很可笑 很諷刺

卻讓它因此變得特別 沒有一個人能夠用邏輯去解釋它

真的解釋出來也會讓它所有最美好的部份消失

最美好的 就是那個 「我也不明白為什麼 但我就是愛上了」


我從來沒有說過為什麼會喜歡這樣的話

因為真正的原因應該是說不出來的 或說出來等於沒說的那些東西

一般人稱呼它們感覺或緣份

若我說出一些可以當做條件的東西當做理由

比如 「因為你對我很好」「因為你可以陪我殺時間」

在任何我所能說得出的條件所成的集合中 你都不會是唯一解

我永遠能找到一些同樣符合所有條件 我卻沒有愛上的人

所以真正決定性的東西 沒有辦法訴諸言語 不能開出來做為條件

即使它是最重要的


當然我還是可以告訴你很多像那樣子的理由

比如說我少了一付手套 或者想要有個抱枕之類的

但是 假如它們的功用不是拿來電電對方

而是你必須要用問的 才能夠確定我的感覺 這代表你對我的感覺還有質疑與不安

我必須要想出一些這樣的理由 才能證明感覺的存在

就代表我淪落到必須用這樣的方法來讓你心安 也讓自己心安

給自己一個繼續留在你身邊的理由

說服自己 說服你 說服其他人

但是這樣的感情 就已經不是感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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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i

夢碎大道的無聲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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